“粤港清洁生产伙伴(制造业)标志”及“粤港清洁生产伙伴(供应链)标志”现正接受申请
来源:     发布时间:2009-9-8

位于珠三角或与香港合资的港资厂商可获颁发由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局」及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」共同签署的标志证书。此外,成功申请的厂商可以在两年标志有效期内展示标志,及把标志用于信件、名片、商业宣传等,亦可参与颁奖典礼,获传媒广泛报导。

参加费用全免,本年度标志计划的截止申请日期为2009年10月5日(星期一),报名请从速!

本标志计划的申请指引可在以下网页下载http://www.cleanerproduction.hk/JRS_form/Application%20Guide_ch.pdf

有关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(制造业)」标志 及 「粤港清洁生产伙伴(供应链)」标志的申请表, 请见附件。

标志计划秘书处很乐意解答一切有关本计划的查询,欢迎随时联络严先生 Tel:(852)2788 5948 或电邮: kkyim@hkpc.org

附件1制造业表格.doc


附件2供应链表格.doc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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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非经营许可证》 编号:粤ICP备05065594号
承办单位:广东省清洁生产中心